关于开展2015年度科研机构考核的通知
作者:     更新日期: 2015-12-30     访问次数: 257

      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,推动学校科研机构的健康发展,促进我校科研水平、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,确保科研工作、学科建设持续、协调发展,学校根据《2015年科研机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》(细则中已包含科研机构的名称和评估指标体系)要求对纳入考核的科研机构开展考核评估,请科研机构对照细则要求如实填写《江西师范大学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自评表》,于2016年1月7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交至科技处和社科处。